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合作经营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合作经营项目(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C22ZFD0046-2

(二)项目名称: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合作经营项目(第三次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中标人数量

合作期限

候车亭广告灯箱媒体费最低限价(含税)

候车亭广告灯箱媒体费递增率

合作期限内预计候车亭广告灯箱媒体总费用

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合作经营项目

1名

10年

21168元/座/年

每3年递增5%

12.32亿元

1.详细合作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应就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进行响应并作出报价,如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设置一名中标人和一名中标备选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中标备选人分别与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其中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且采购单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开具履约保函、提交履约保证后生效;中标备选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生效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1)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订的合同提前终止的;(2)采购单位向中标备选人发出合同生效通知;(3)中标备选人履行合同能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备选人提交相关材料核实)。

4.在中标备选人与采购单位签署的合同未生效前,采购单位与中标备选人非经营合作关系,采购单位不承诺就该项目与中标备选人发生任何业务往来。

5.项目中标人在中标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署的合同终止:

(1)因中标人违约,采购单位解除合同的;

(2)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政府指令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的;

(4)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

(5)其他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立,导致合同解除的。

发生上述合同终止情形后,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备选人发出通知,中标备选人应与采购单位就本项目约定要求进行合作经营。中标备选人与采购单位就本项目签署的合同于采购单位向中标备选人送达通知之日起生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须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实缴金额)。(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的注册资本为准,联合体成员均须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每方成员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本数、实缴金额))

(二)具有广告业务等相关内容的经营范围(须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提供工商部门等相关网站中体现经营范围的截图)。(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户外广告销售相关行业经验及销售收入(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财务状况报告未体现户外广告收入的,则另须提供户外广告业务发布合同)。(联合体投标的以其中一方成员为准)

(四)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销售团队、运营能力及相关场地(须提供书面声明及场地证明资料)。

(五)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未与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及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有欠款行为,未发生经济纠纷、诉讼及仲裁(须提交承诺书及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承诺书及有关截图)

(六)投标人不存在未结(或已结案但未履行的)应当承担支付责任(涉案标的在200万元以上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投标人未被法院强制执行,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交承诺书及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承诺书及有关截图)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书面声明)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属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

(九)已在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完成注册和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gzbus.com)完成注册及报名,同时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报名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三)获取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邮箱地址:zcgs@gzzcs.com报名联系人:邝小姐;联系电话:020-81977069):

1.《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3.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

(四)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大酒店支行

账号:8110 9010 1330 1428 156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6室。(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投标人以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收件人:吴小姐;联系方式:15914389317;收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6室)

注:①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纸质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电子档为准;②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后无法撤回修改,请投标人谨慎提交,以免影响评标结果。

五、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gzbus.com);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gzbus.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六、招标人及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报名联系人:邝小姐

联系电话:020-81977069

项目经办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2585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电子邮箱:zcgs@gzzcs.com

(二)采购单位(委托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63234430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501房

发布人: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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